
《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明确了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范围、标准和流程,重点支持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共伴生矿)、建筑垃圾等大宗固废的规模化利用项目,并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示范,补贴比例最高可达30%(技术示范类)或15%(一般循环经济项目),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1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编报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44号)
明确将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共伴生矿)、农林剩余物等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循环经济助力降碳”专项支持范围。文件聚焦2025年专项申报,细化支持方向,包括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农林剩余物资源化利用及可降解塑料等新兴领域,补贴比例与管理办法一致(技术示范类30%,循环经济类15%)。
为了帮助企业积极申报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支持,第三届固废利用与低碳土木工程材料大会上将组织召开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申报专题座谈,邀请相关单位为参会企业解读2025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支持政策,并展开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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